多方联动聚合力 倾力执行解难题
开屏新闻2021-09-25 10:21

近日,红河州元阳法院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公安机关、乡政府及村委会干部,在乡人大代表及检察院等部门的共同监督下,以公开、透明的执行方式执结了一起涉特殊主体案件,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白某与李某勇、元阳县嘎娘乡某村民小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元阳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元阳县嘎娘乡某村民小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白某挖掘机一台和三桥自卸货车一辆。判决生效后,该村民小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返还义务。2021年4月19日,白某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村民小组返还挖掘机和三桥自卸货车。
立案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执行干警认真梳理案件资料,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多次通过询问、现场调查等方式做村民们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明法律,阐明利害关系,努力争取被执行人主动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但该村民小组均以白某在其村集体土地内开采石头时对土地造成损坏,要求白某赔偿农田损失费90000元为由拒绝返还。
考虑到该案强制执行场地大、涉案车辆长期停滞修理时间长、大量村民存在阻碍执行可能的情况,为确保强制执行工作万无一失,元阳法院执行局对该案的执行分工、警力调配、车辆修理及现场维稳等均作了详细地安排和部署。
出发前,执行局长宣读现场执行纪律,并对各小组进行明确分工。在抵达现场后,按照工作部署,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安全维稳组负责在通往执行现场的五个出入口设置警戒线,疏导围观群众后,隔离出执法区域;思想劝导组负责做该村村民的思想工作,做好执行笔录、记录等工作,并针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申请执行人赔偿农田损失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普法宣传。
经过一系列说服教育工作,村民陆续离开执行现场,村干部当即表示,关于农田损坏赔偿的问题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经过2个小时的有序执行,涉案车辆得以修复并移交申请执行人。
此次强制执行活动,是元阳法院开展“春雷”集中执行活动以来的一次重大行动,在协同与联动并行、强制与善意并举、加强法制宣传等有效措施下高质量执结, “六稳六保”和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初显成效。这也是人民法院干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之一,达到了有效提升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良好效果。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曹海英 赵斌
责编  李强
编审  李荣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