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舅舅是厅长可买低价房,楚雄女“科长”诈骗朋友70多万元
开屏新闻2021-10-17 14:25

“我有内部关系,可以帮你买到低价房。”你信吗?如果是陌生人,你可能会不信,但如果是熟人,那就不一定了。女子应某用这种方式,先后骗取周某70余万元。受害人发现被骗后,向警方报案,骗子主动退还了5万元。近日,楚雄州大姚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应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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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谎称能低价购房

先后骗取周某70.5万元

2018年1月,楚雄大姚县的应某与周某在饭局相识,并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双方一直有联系。2019年春节期间,应某到周某家做客。期间,周某表示:自己想在昆明买房子,方便孙子上学。应某一听,想到自己无力偿还的贷款利息,就计上心头。应某谎称:“我在云南省审计厅当科长,厅长是我舅舅,我能够在昆明低价购买省委内部职工住房和临街商铺。”

应某来到昆明,找了一家已经关门的铺面,将铺面地址及照片发给了周某。随后,应某带周某到昆明看了铺面,表示29平方米的商铺只需29万元后,周某心动了。

在周某凑钱买铺面期间,应某告诉周某,因为商铺只能内部过户,先将商铺过户到她的名下,等以后再过户给周某,并且她已经帮周某将商铺租了出去,已经收了1年租金4.2万元,周某再付给她25万元即可。此时的周某完全不知自己落入圈套,还对应某的“热心周到”感激不已。

2020年3月,周某将25万元转给了应某。后来,周某又找到应某说,自己还是想要在昆明买房给孙子读书。应某一听,机会又来了。当即表示,她们单位有住房要处理,面积有50平方米,如果自己和厅长舅舅打招呼,只要32.6万元,但买了之后需要给她舅舅4万元的好处费。周某一听,这等好事又让遇上了,高兴地同意了。

随后,应某故技重施,带着周某到自己爸妈居住的省委住宿区,找了一间长期无人居住,且没关门的住房给周某看。看房之后,周某将40.5万元分数次,以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给了应某。此时,周某共计转了70.5万元给应某。

2020年5月,周某提出要拿房产证,应某却一拖再拖。2020年10月,被催急了的应某从手机上发了一张房产证照片给周某。周某随即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房产证是假的。周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应某归还了周某现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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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该女子行为构成诈骗罪

大姚县法院审理认为,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合计65.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于是,大姚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应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应某将违法所得65.5万元退赔被害人周某。

法官说法:有骗子专挑亲戚等熟人下手,利用购房者的信任和对购房程序比较生疏的特点,大行其骗。买房是人生大事,一定要擦亮双眼,不可心急大意,所谓的“低价房”,也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核实,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责任编辑 袁熙

校对 朱丽

编审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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