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可能有人觉得《宪法》距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可事实上,《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从出生到年老,《宪法》一直在身边
1.从出生那刻起,《宪法》就在保护我们的权益。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到了适当的年纪,《宪法》宪法保护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3.18岁成年后,在享受宪法和法院保护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4.同时,《宪法》也在守护者每个人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5.关于休息的权益,《宪法》也有规定。
《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6.到了退休的年纪,退休后的生活同样受到《宪法》的守护。
《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宪法》保护
为了让大家更了解《宪法》,开屏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代晨律师、张婉珺律师,解读《宪法》中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如今,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国家都越来越重视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2020年7月7日,杭州一女子下楼取快递时,被便利店店主偷录视频,并与朋友编造“少妇出轨快递小哥”的话题进行传播。事件不断发酵后,该名女子选择报警,随后向法院提起自诉。2021年4月,法院判决该便利店店主和其朋友,因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有人为了博眼球、赚流量,不惜编造、杜撰事件伤害他人。作为公民,我们的人格尊严受到宪法保护。”张婉珺律师认为,《宪法》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过程中,明确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当前法治社会下,网络不是真空地带,更不是法外之地,绝不允许任何人利用网络空间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一切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宪法保障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近些年呈现上升态势。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企业甚至个人,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更严重的甚至利用公民的隐私信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代晨律师介绍,关于保障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与此同时,前段时间国家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安部门大力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也都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给予我们基本权利的保障,我们也应确立对于宪法的信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责编 罗秋旭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