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9 12:18
来源:开屏新闻
迟到一次,罚款一千。安徽一家企业的员工在离职时,因为迟到过三次,被公司罚款3000元,5千多的工资,到手变成了两千多。不得不感叹一声,下手真狠!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企业对员工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很明显,这家公司已经涉嫌违法。企业出于管理的需要,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罚款。但前提是必须要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公开公示。试想,倘若知道有迟到一次罚款一千的霸王条款,哪个员工敢在这家公司任职?打着迟到罚款的幌子,实则是恶意克扣员工工资。不仅行为上违法,也完全不讲企业形象和企业道德。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此事。不讲法律的人,要由法律来教会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