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别车”一时爽,为“气”买单不值当!昆明两车主开“斗气车”被处罚
开屏新闻2022-01-14 13:38

恶意别车是开“斗气车”的一种

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具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别车行为不时发生在路面交通当中

轻则产生行车纠纷

重则引发交通事故

一旦出现恶意别车行为

昆明交警将给予严厉查处

近日,昆明公安交警接到一名网民实名举报,称其在驾驶途中遭遇恶意别车,自己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当时的情况。

从行车记录仪上,开屏新闻记者看到,夜幕下昆明的一条城市道路上,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先是加大油门从视频车辆左侧超车,随后紧接着就来一个急刹车,又再次加油,再急刹车,刹车时还不断打方向别车。

记者从昆明交警支队获悉,1月2日20时50分,举报人谷某在西站立交桥上口处,多次遭到一辆云A号牌的白色小轿车故意别车,险些造成事故。收到举报后,辖区交警一大队立即对该事件展开调查。民警根据谷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核查了当事车辆信息,并通知被举报车辆车主何某到大队接受调查。

冲动“别车”一时爽,为“气”买单不值当!昆明两车主开“斗气车”被处罚 供图

1月10日,何某到交警一大队接受调查,经了解,当日谷某驾车从昆师路行驶至西昌路右转过程中,恰遇何某驾车从西昌路直行至此。何某认为谷某右转时放慢车速干扰了自己的正常行车,因此在之后行驶的过程中,何某驾车故意几次变更车道去影响谷某所驾车辆的正常行驶。

最终,因被举报人何某驾车存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大队民警依法对何某所实施的两项违法行为均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的教育。何某主动写下了认错书,表示自己当时是一时冲动,以后会规范驾驶车辆,理性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会再开“斗气车”。

冲动“别车”一时爽,为“气”买单不值当!昆明两车主开“斗气车”被处罚 供图

同样的事情在不久前也曾发生。2021年12月13日下午,驾驶人张先生到交警四大队举报称:当日上午9时33分,其驾驶车辆行驶至日新中路时,遭到一辆云A号牌的灰色小型轿车反复恶意别车,影响了其正常行驶,差点酿成事故。

接到举报后,大队民警查看并留存了举报人张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立即展开了调查。12月15日,民警通知被举报车辆驾驶人熊某到大队接受调查。经查,熊某存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其承认自己存在上述违法。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昆明交警提醒,生活中,因争道抢行升级为“路怒”、“斗气”的案例并不少见,有的双方为此大打出手,更严重的甚至造成交通事故。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马路不是竞技场 ,各退一步又何妨,路上“斗气”没有赢家,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文

警方供图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朱丽

编审 李荣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