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批“彩云消费券”!今早10点开抢!
开屏新闻2022-01-15 08:33

新一轮彩云消费券要来啦!1月14日,云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发放第四期彩云消费券的公告,据悉,第四期“彩云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上午10时,抢完即止。内容如下:

云南最后一批消费券!定好闹钟,今天10点开抢!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发放第四期

彩云消费券的公告

一、发放时间

第四期“彩云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上午10时,抢完即止。

二、核销期限

第四期消费券的核销期从发放当日至1月23日24时止。

三、活动范围

全省范围内发放。(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与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

四、发放平台和领取规则

“彩云消费券”分为通用券和专用券两种,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通过“一部手机逛商圈”微信小程序、支付宝APP、京东APP三个平台领取,每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手机每期在各平台最多可领取一张。

五、券面设置和使用规则

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除企业加油券外,通用券和专用券不得叠加使用。第四期消费券类型及面额如下:

1.通用券

(1)10元券,消费满50元可用一张。

(2)25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3)8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

2.专用券

(1)家电券:100元券,消费满1000元可用一张;300元券,消费满2500元可用一张;500元券,消费满4000元可用一张。

(2)家政券,面额10元,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3)企业加油券,由成品油流通企业自行设置,通过支付宝APP领取,可与通用券叠加使用。

六、参加活动企业

参与活动企业名单以省商务厅官网公布为准。

七、服务响应

(一)平台客服中心电话:支付宝(95188)、京东(4000988506)、建设银行(0871-68262749、68262751、95533);

(二)投诉电话:商务举报投诉中心 0871-63185263(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

八、规范要求

(一)参加各类消费券使用的企业(单位)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券按照相关使用规则使用,且在商家自主让利折扣活动的基础上正常使用,最大限度让利于消费者。

(二)消费券不得提现,不设找补,不可用于充值,不能拆单使用;严禁企业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彩云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云南省商务厅

2022年1月14日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责任编辑 袁熙

校对 朱丽

编审 李荣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