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个司机虽然是出于一番好心,搭载亲戚去探亲,但司机本人超员超载,这是交通违法行为,关乎到春运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依法进行处罚。”1月19日,云南昭通市巧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强调说。
2022年1月17日,适逢春运首日,巧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速(高等级)公路交巡警中队民警在巧家县金塘镇青岗坝路段执勤,开展“减量控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当晚11时50分,驾驶员李某某(女)发现前面有警察在查车,立即停车下了3人后车辆缓缓前行,这时候执勤民警打手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上前查看车内有6人后立即询问李某某:“刚才,你在前面下了3人,他们去哪里了?”
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李某某狡辩说没有下人。随后,执勤民警带着李某某,向前行进了几十米,发现之前从车上下来的3人还在路坎下。
经过执勤民警宣传教育后,驾驶员李某某承认了路坎下的3人确实是从她车上下来的。经询问得知,该小型普通客车机动车所有人为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李某某驾驶云A3J**Y小型普通客车从巧家县蒙姑镇接着8位亲戚,一起到巧家县药山镇做客。
经查,该车原核定载人7人,实际载9人,驾驶人李某某实施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违反了《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于是,民警依法给予李某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同时,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进行现场讲解,让李某某意识到了个人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表示再也今后不会发生类似行为。
巧家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及乘客:春运期间,车流、人流、客流叠加,出行安全风险加大,请勿超速行驶、超员载客,一定要遵纪守法,自觉杜绝乘坐超员车,切不可认为“多一个两个人没事,就是挤一挤的事情而已”,对于潜在的交通事故隐患,任何侥幸心理都不能有;同时,交管部门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超员违法,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吴君成 宋星坤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罗宗伟
编审 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