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弊案续:多环节失守是否涉嫌玩忽职守?
开屏新闻2022-06-08 19:13

6月7日晚,有网友发帖称,在某QQ群看到有人求助解答一道数学题,随后该题被发现是今年高考乙卷的真题,而考题被传到QQ群的时间正值考试时间,数学考试尚未结束。

 事件引发全民关注。6月8日,国家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迅速侦查,查明此事系考中作弊,甘肃某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但未果。通报还指出,此事并非考前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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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调查结论认为,此事并不存在考前泄题情形。但从通报披露的细节来看,事件中仍有相关行为涉嫌违法,甚至涉嫌触犯刑律。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博士表示,高考万众瞩目,事关千万学子的前途命运,其公平性不容丝毫亵渎,任何与高考有关的作弊、泄密和恶意误导都应从严查处,并及时公诸社会,以满足公众知情权,修复高考公信力。

 刘文华和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超平受开屏新闻邀请,从法律角度解读该事件的相关细节。

考生行为是否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刘文华:高考试卷是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为出题后至考试结束。因参加考试,考生接触到国家秘密,考试过程中有对试题保密的义务。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用手机拍照,将高考试题发送至公共网络空间,属于泄密,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杨超平:该科考试没结束,考题就仍然属于国家秘密,不应当为社会面所知晓。该考生的行为属于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

 考场工作人员是否涉嫌玩忽职守?

刘文华:高考的考场管理有多重防作弊关卡,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对试卷拍照并完成图片上传,表明在入考前的检查环节、考试过程中的监考环节、考场手机信号屏蔽环节,环环存在失察情形,相关工作人员已经涉嫌玩忽职守,甚至涉嫌玩忽职守罪。

杨超平:监考人员肯定是存在工作上的疏忽,这种情况不应该发生,但在一定程度上说也在所难免。保密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无论如何都难以做到绝对的保密,因为任何防范手段都会存在一定缺陷。入场检查、使用金属探测器、监考、使用摄像头及信号屏蔽器等,都属于具体的防范手段。但入场检查的时间短促,一般不能超过半小时,几名工作人员可能要面对几千名考生,检查工作难以做到完美;金属探测器灵敏度如果太低,可能会导致有手机未能被检测到,但太高也不行,因为随身携带的钥匙、穿戴的皮带头都可能频繁引发报警;摄像头和信号屏蔽器属于现场的技术防范,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盲区,而且手机还未必就是考试当天带进去的,也可能是事先隐藏在考点的某个地方。任何事情都得考虑成本和效率,不可能无节制投入成本。对于该事件的调查,仍有进一步深入的必要,对防范措施做针对性的改善。

如何评价发“占坑贴”的行为?

刘文华:事先占位、事后编辑“押中高考题”的“占坑贴”,作者编造虚假信息的主观故意明显,贴文最终误导了公众,让公众对高考的公平性和神圣性产生了怀疑,危害公共利益,造成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占坑贴”作者已涉嫌寻衅滋事罪。此外,网络空间的经营者应当尽更多的社会责任,在技术上对事后编辑过的贴文做合理的防误导提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要对网络空间的经营者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执法,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

杨超平:恶意编辑“占坑贴”是典型的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使公众误以为高考试题被泄露,在事实上影响了考生和家长的情绪,也影响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属于寻衅滋事行为。不过刑法第十三条有一个但书条款,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也就是说,发布“占坑贴”有可能构成犯罪,即使不构成,也至少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

 采写:开屏新闻首席记者  胡巍

责编:邓建华

校对: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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