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依法带娃!官渡区法院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承诺书
开屏新闻2022-06-30 18:28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关上法庭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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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原、被告约定离婚后女儿由父亲抚养,但实际女儿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后母亲再婚并育有一子,父亲再婚并育有一子一女。由于父亲的缺位,女儿经常求助于母亲,母亲和继父因此产生矛盾。经过再三考虑后,孩子母亲起诉父亲要求变更抚养权,并由父亲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因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各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向年满10周岁的婚生女询问意见,沟通的过程中,承办人发现小女孩因长期和父母沟通不畅,对自身存在产生自我怀疑和否定,加之父亲长期缺位,产生了强烈的自卑心理。

找到症结所在,当务之急是使父女俩重新建立信任关系,缓解孩子心理压力。于是,承办法官向孩子母亲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细节,通过孩子的语言、行动表现判断父母离异对其造成的影响,与其父母共商解决办法。同时,通过其他案例,向其父母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重点关注女儿生理、心理状况,加强对孩子陪伴,定期参与家校活动,陪伴女儿成长。

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女孩父亲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定期探望女儿,定期与女儿视频,并承诺抽时间接送女儿上学放学。看到父亲写下保证书,女儿投入父亲怀抱,和父亲“拉勾”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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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承办法官同时向原、被告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要求原、被告签订《家庭责任承诺书》。

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官渡区法院成立了“幸福家庭辅导站”,各位“幸福家庭辅导员”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家事案件时,加强释法说理,从为何注重家庭教育、法律如何界定家庭教育的概念、监护人如何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等方面出发,积极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截至目前,关上法庭在40余起案件中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下一步,关上法庭将在家事审判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担负起社会责任,引导监护人切实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的蓝天,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官渡法院供图 

责编 柏立诚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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