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近7年获利超5400万元,某券商员工被罚没逾1亿元
证券日报网2022-07-02 08:29

近日,上海证监局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近7年的时间内,证券从业人员刘某先后利用“秦某珍”等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盈利5463.87万元。

上海证监局认为,刘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秦某珍”等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因此,上海证监局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元,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09亿元。


来源 证券日报网(记者 吴晓璐)

责编 徐红

校对 朱丽

审核 何晓宇

终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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