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返岗一天被扣3000元,企业的道德血液去哪里了
开屏新闻2022-11-10 19:33

据济南时报报道,李女士是长沙一家传媒公司的女主播,上个月其奶奶意外去世,她向公司申请休假回家奔丧,可由于超期一天返岗,被告知要扣3000元底薪,申诉时还被踢出工作群。李女士表示,如果能私下解决就私下解决,私下解决不了就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按照李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每个月应该支付给她的保底工资为4000元。超期一天返岗就被扣掉3000元,公司下手着实有点狠。也难怪李女士感到委屈,就连围观的网友都为她打抱不平,认为这家公司苛刻到不近人情。

按照李女士的说法,请假超过原有假期的三天,才会被扣除保底工资,而她只超出了一天,公司的做法明显违约。而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公司规定只允许一次性请假三天,超期便扣除保底工资,并表示“奶奶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去世也只有1至3天丧假”。

我们一一来分析。首先,从道理上来说,企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确实有约束力,如果有明文规定,那么员工违反了规定,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没问题。问题是,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和最起码的公序良俗。也就是说,企业的内部规定不能过于任性,超出必要的限度,或者明显不合理,其实是无效的。李女士并非无缘无故旷工,而是因为亲人去世请的丧假,仅仅超过一天,就扣除大部分保底工资,显然属于明显不合理的情况。

再者,真如公司负责人所说,公司有“超过原有假期一天就扣除保底工资”的规定吗?我是很怀疑的。倘如此,这家公司的请假成本也未免高到离谱,有几个员工愿意接受?从常识角度说,李女士也不太可能冒着被扣除保底工资的风险多请一天假。

种种信息都表明,这家公司之所以对请假员工“报复性扣薪”,醉翁之意不在酒。据报道,公司负责人表示,扣罚李女士工资主要还是因为她在这几个月当中,并没有给公司创造多少营收,而且工作态度也存在问题。换言之,这不过是变相逼迫李女士主动辞职的手段而已。

企业的这种做法,令人不耻。如果认为员工不合格,不能达到业绩标准,当然有权辞退,但必须按制度办事,而不是故意找茬,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更何况,根据双方签订的《独家经纪合作协议》,并没有主播需要完成多少营收的约定,李女士也按要求完成了播出时长。在员工并无过错的情况下,企业质疑员工的工作态度,甚至用“没有给公司创造多少营收”的名义来变相惩罚员工,既没有企业应有的担当和格局,也有违法之嫌。

企业与员工是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企业以诚相待,尊重员工的劳动权益,员工才有归属感,才会对企业尽职尽责,贡献自己的价值。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没有问题,但不能走向极端,唯利是图。员工没有创造多少价值,就想着法子折腾员工,这种急功近利的企业能长久?除了法律和制度,还有人情常理。员工亲人去世,多请一天假,我想绝大多数企业都会给予理解和包容。然而这家企业却要挑刺:“李女士奶奶住院没有病历,红白喜事也没有拍照或视频。”这是人话吗?不禁想问:企业的道德血液去哪里了?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一审  邓建华

责任编辑  胡巍

责任校对  周明佳

主编  邓建华

终审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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