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愿交8元停车费,踩油门致收费员摔倒!昆明法院:判刑!
开屏新闻2022-11-18 20:13

停车交费理所当然,可开车的母某不想缴纳8元停车费,与收费员发生了口角。母某一气之下,踩油门,使拉着车门把手的收费员重重摔在地,构成轻伤一级。近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后,认定母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赔偿收费员1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21年11月3日上午8点50分,母某开车准备出门,离开车位时,收费员许某急忙上前要求母某交8元的停车费,母某不想交费,双方发生了口角。许某将母某某的车辆拦停,并拉住驾驶室的门把手阻止车辆驶离,母某一气之下,一脚油门径直将车开走了,瞬间的拉力导致许某摔倒在地。

许某受伤后,立即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通过停车场的监控视频鉴定,事发时,母某驾车行驶的速度在1秒时间内由29km/h加速至41km/h;收费员许某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

母某在接受警方调查后,积极与许某达成赔偿协议,向许某作出12万元赔偿,许某也向母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对母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母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昆明市五华法院审理认为,母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许某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母某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综合考量,判决母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审理法官说,停车交费是理所应当,即便有异议,也可以好好商量。像母某这样为了图一时之快,冲动行事,带来的后果需要多少个8元才能弥补?母某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还有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征兵、报考公务员、就业等。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何文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严云

终审 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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