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头式”执法,仅仅是“不当行为”?
开屏新闻2022-11-18 18:00


11月17日,一则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一商贩摆摊与城管发生冲突,城管把商贩按地用脚踢头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看到,多名身穿制服的人员将一白衣男子按倒在地,其中一人用脚踹白衣男子头部,旁边不少人在喊“打人了,城管打人了”。

视频在网络广为流传之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于当日发布情况通报。根据通报所称,此事发生于11月15日中午,园区胜浦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接到市民投诉有流动摊贩集聚、占道经营的情况,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执法处置,发现闫某占道经营,工作人员上前劝导制止,闫某及其儿子拒不配合,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目前,涉事工作人员已被停职,接受调查。通报中还表示,“对于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我们深表歉意”。

微信图片_20221118164324.png

首先必须肯定苏州工业园区方面对此事迅速做出回应,大致厘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对于事件的处置,也算是坚决果断,“涉事工作人员已被停职,接受调查”,表明事情还有后续,并没有像以往那样,习惯性地以一句“涉事者系临时聘用人员”敷衍了事。但看到“不当行为”四个字,我不淡定了,身强力壮的城管人员脚踹商贩的头部,岂是一句“不当行为”所能概括的?这真的是一种“不当表述”。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乃至暴力执法的事情并不少见,但性质如此恶劣的暴力执法还真是没见过几次。事实上,此事之所以引起引发民意汹汹,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城管队员所表现出来的暴力冲动,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城管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其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让城市更加文明更加美好。一言不合就上演“全武行”,拳打脚踢不算,还照着人的头部猛踹,哪有什么文明可言,又如何让市民有安全感?

视频中,几名打人的城管均身穿制服,这代表的是一种公权力形象,所以决不能单纯视为是个人行为。因为说到此事,网友不会说“某某某打人”,而只说“苏州城管打人”,这对城市形象是一种极大的抹黑。更为重要的是,暴力执法本来就是严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即便是在极端情况下需要出手,也应以必要和适度为原则。这么多城管队员控制不了商贩父子俩?明明是一次再简单不过的执法行为,明明可以更人性化的处理,非要大打出手,甚至脚踢对方的头部,完全不顾及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能不让人怀疑,这究竟是在执法,还是在发泄私愤,以满足自己的暴力冲动。

小商小贩支个摊、做点小生意不容易,甚至可能那辆流动三轮车都是借钱买来的。他们的努力与辛苦,无非就是为了挣点养家糊口的钱。固然他们有时会占道经营,影响了市容市貌,但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又会冒着被追赶、被驱逐、被没收工具的风险这么干呢?这样的道理,我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懂,所以我很难理解,这些应该也是出身普通人家的城管队员究竟怒从何来,要对小商贩这般暴力相向。

城管的暴力冲动究竟来自哪里?既有个人素质的原因,也是对城管队伍管理。通报里的一句“行为不当”,或许就是答案。既然仅仅是“行为不当”,那么下次注意点就行了。这不是性质的问题,而只是程度的问题,是不是下次只要不踢头部就可以了?

事实上,通报中还多处出现类似的表述,比如“工作人员上前劝导制止,闫某及其儿子拒不配合,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这里我们根本看不出城管队员究竟错在了哪里,又为什么要踢人头部。这种轻描淡写的表述,表面看是批评,实则是一种鼓励和纵容。文明执法,首先要树立一种底线意识,约束权力的边界,而不仅仅是处理几个人,更不是玩弄文字游戏。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一审  邓建华

责任编辑  胡巍

责任校对  周明佳

主编  邓建华

终审  曹婕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