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两级法院合力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开屏新闻2022-11-18 16:11

近日,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与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法院勐统法庭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蒋某与陈某原本是关系要好的朋友,蒋某专门在乡村为别人建房,俗称包工头,陈某在集镇做建材买卖,两人在生意上多有往来。2018年,陈某准备在自家宅基地另立新房,与蒋某一拍即合,达成建房合意,施工方式为包工不包料,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结算主要通过微信支付进行。

2020年,房屋建成后,双方就面积、单价、质量等问题引发纠纷,经当地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后蒋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剩余施工费14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昌宁县法院判决由陈某向蒋某支付剩余建房施工费,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1.jpg

在二审庭审中,陈某坚称蒋某施工修建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蒋某修复房屋或扣除修复费用后,才愿意付款,如若不行,将另行起诉房屋质量问题,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休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房屋质量问题,如果直接判决,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就房屋质量问题另行提起诉讼,遂决定进行现场调查和走访,希望通过调解方式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

1.jpg

现场调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就房屋内渗水、发霉、管道漏水等痕迹向当事人询问情况,并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建议,为调解工作夯实事实基础。

现场调查完毕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就地开展现场调解,对本案的焦点进行归纳,对施工费和维修费用进行计算,引导上诉人陈某调整心态,冷静对待;另一边则以情说理、以案说法,用最直白的语言把法律关系剖析给被上诉人蒋某听。

最终通过一二审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彻底解决,陈某和蒋某也握手言和。

近年来,保山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运用多种方式推动调解工作全程化,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等,通过直接送达、就地调解、巡回审理等多项便民举措,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9875件,调解撤诉11788件,调撤率达59.31%。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马思瑶 通讯员 陈志明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马雯

责任校对  夏体雷

主编 熊波

终审 曹婕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