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布了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玉溪市元江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环境问题突出。
▲元江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元江县位于红河水系元江上游,县城人口约7万人,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70余吨。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健康的有效举措。2012年4月,元江县在栖霞后山新建80吨/天回转烘干立式垃圾焚烧厂,2014年4月投入运行,因达不到2014年7月执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18年9月停产技改。技改采用热解气化工艺,设计规模120吨/天,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因工艺达不到无害化要求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重新考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截至目前,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厂仍未建成。
▲2022年10月17日,督察组现场使用手机拍摄,元江县应急临时填埋场存在垃圾自燃现象。
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元江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于2014年投入运行,但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玉溪市制定方案,明确提出“科学开展工艺选择和设备选型工作,确保2020年前新建或技改焚烧炉稳定达标排放”的整改措施。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玉溪市制定整改方案,再次明确提出“2021年底前完成元江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项目建设”。2019年以来,云南省、玉溪市有关部门先后多次进行约谈、督办,但截至督察进驻,项目建设推动不力,整改事项至今仍无实质性进展。
元江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环境安全问题突出。垃圾焚烧厂建设久拖未决,项目建设、技改历经10余年,累计投入9700多万元,至今未建成,导致元江县城镇生活垃圾长期无规范设施处置。厂区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未采取任何防渗处理措施,臭气熏天,污水横流。
▲2022年11月7日,督察组现场使用无人机拍摄,临时应急填埋场环境问题突出。
另外,违规启用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元江县都嘎箐垃圾填埋场于1999年建成使用,于2016年封场。2018年10月,元江县违规启用都嘎箐垃圾填埋场作为应急临时填埋场,至2021年10月,共倾倒垃圾约7.68万吨。相关部门多次指出应急临时填埋场环境风险极为突出,元江县置若罔闻、熟视无睹。督察发现,应急临时填埋场未按照相关坡度、高度要求进行规范堆填,存在滑移坍塌风险;垃圾导气系统严重缺失,存在自燃现象;渗滤液导排系统不完善,收集池破损严重,形同虚设,存在渗滤液渗漏或外溢情况,危及元江水质安全。现场还存在人为用土掩盖收集池渗滤液渗漏的痕迹。
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杨质高 文
图片来源于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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