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逃婚”事件,以法律为弱小者撑腰
开屏新闻2023-02-21 20:47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一名16岁少女称家人收了26万元彩礼将她嫁了出去,她出逃到广东,被男方家人强行带回,途中她谎称上厕所,在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报了警。媒体报道后,此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田东县妇联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女孩的家人已经来到田东县接女孩回家,田东县妇联方面也已和普格县妇联联系沟通此事。

逃婚,这一在影视剧中经常发生的桥段,居然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虽然一些具体的细节还有待披露,但事情的大致脉络已经非常清楚。逃婚的女孩只有16岁,还是一名未成年人。她的父母也就是她的监护人,在收了男方26万元彩礼后,强迫她嫁人。女孩逃到东莞打工,又被男方强制性带回。如果不是女孩足够机敏,这起荒唐且无效的买卖婚姻,或许已经成为既定事实。

整个过程中,最令人悲愤之处在于,这个尚未成年的16岁少女,一直处于孤立无援的困境,而她的对手却异常的强大,除了花钱买媳妇的男方,还有贪婪且残忍的父母。在这种四面楚歌的情况下,女孩并没有多少逃跑的空间,这也不禁让人担心她的后续命运。一个摆在面前的事实是,即便现在有了警方和妇联的介入,女孩得到了暂时性的保护,但她似乎很难彻底摆脱被“嫌弃”的命运。

相关新闻报道中,网友最为关注的一句就是“女孩的家人已经来到田东县接女孩回家”。女孩的父母收取26万元的彩礼钱将她“出嫁”,现在女孩出逃未果后又将她接回家中,事情似乎又回到了起点。由于警方的介入和媒体的报道,相信短时间内女孩的父母不敢有所行动,但时间长了呢?会不会以更隐蔽的方式将她再次嫁掉?

报道还说,妇联方面联系了女孩的家人,协调他们协商此事,“让他们家人好好协商一下,把彩礼还回去。”我们可以把此处的“协商”一词,理解成一种人性化的工作方式,但也完全可以看出这其中的弹性空间。最坏的一种情况就是,协调成功,退还彩礼,这件事最终以“家务事”的形式草草了结。这是公众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法律是刚性的。从女孩的不幸遭遇来说,我希望我们能把它当成一起案件,而非是一起事件,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仅以后者来说,无论是女孩的父母,还是送了26万彩礼的男方,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这是犯罪,而不是单纯的道德败坏,容不得半点和稀泥,法律应该给弱小者最有力的支持。

更进一步说,大多数个体不幸的背后,其实都是权利的贫困。女孩的父母为何将小小年纪的她强行嫁于他人,无非是因为她在这个家庭中没有尊严,得不到为人子女一般的关爱和重视。女孩为何要用到异地打工的方式来逃避这场“逼婚”,也无非就是她没有安全感,在当地得不到应有的救济。换言之,相比于这场“买卖婚姻”的野蛮与无知,滋生这种野蛮与无知的土壤才真正令人感到担心。这种事实上的“买卖婚姻”究竟个案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女孩的父母除了逼婚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家暴之类的行为?除了报警之外,女孩还有没有其他的救济渠道?这些问题,都应该得到解答。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一审  邓建华

责任编辑  胡巍

责任校对  周明佳

主编  邓建华

终审  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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