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电视“套娃”收费:短视行为,得不偿失
开屏新闻2023-09-07 08:05

看电视,需要几个步骤?如今,这个问题的答案早已不是“开机、选台、观看”这么简单了。随着智能电视的发展与普及,集成在电视里的各类应用程序、海量网络资源,让人们拥有更多个性化选择的同时,也衍生了“套娃”收费乱象。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电视开机便是广告,稍不注意点击一下,就会出现会员注册、充值消费。好不容易找到内容观看界面,但在未注册会员的情况下,有些内容只能试看几分钟。有的人注册了会员,但会员是分等级的,充值多、等级高,屏幕才是高清的,广告才免弹窗,有些本该公开的内容才可以“抢先看”;会员是分平台的,不同内容源自不同的视听App,想看的话,需要注册不同App的会员;会员还可能是分专区的,看电视剧的未必能看电影,看电影的未必能看动画片,这也需要逐一注册,甚至有的内容还要再“单片付费”;还有的会员在终端登录上有限制,电视端无法使用手机端注册的会员账号,只能重新注册、额外付费……如此一环扣一环,使得人们被迫消费、连环充值。时间长了,一些短期会员还有可能在不经意间被“变相加价”“自动续费”。

本质上说,这种“套娃”收费是一种短视行为,它看似实现了盈利,实则让智能电视不“智能”,影响了用户的观看体验,降低了用户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从智能电视行业的长远发展看,只有赢得用户,才会拥有未来。“套娃”收费是一种得不偿失。

而且,“套娃”收费损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我国多项法律制度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作出保护性规定。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价格法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至于电视开机广告问题,广告法也规定得很清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为确保用户良好的观看体验,“套娃”收费亟须治理。前不久,国家有关部门聚焦电视“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切中了社会痛点,回应了群众关切。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付费电视”制度,对于开通会员、收取费用的合法合规性,依法加强监管审查。

无论电视多么智能,无论经营方式如何变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道理颠扑不破。电视厂商、视听App应始终将用户体验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依法经营,改进服务质量,一方面探索构建多平台、多专区、多终端互融互通的会员体系,让收费更透明、更合理,另一方面该免费提供的就要免费提供,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这样才有利于实现用户权益与经营收益的共赢发展。


来源 人民日报(张洋)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郭毅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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