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电商捧哏不应该破直播带货底线
开屏新闻2023-11-10 09:15

据极目新闻报道,“双11”临近,直播购物的竞争方式五花八门。除了邀请明星助阵、低价抢客之外,短视频平台还出现了“电商捧哏”这样一种角色。他们是电商直播间里带动用户情绪促成下单的“气氛组”,帮着吆喝卖货。

与传统商业模式不同,直播带货更加注重现场感和即时满足。直播间就像一个小型剧场,主播、助理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都是演员,个个卖力表演,不断刺激粉丝的购买欲。

随着直播带货的发展,诞生了像电商捧哏这样的行业新工种。他们类似于娱乐场所的“气氛组”,给主播打辅助,除了烘托气氛之外,还需要负责设备调试、后台操作、维护直播秩序等工作。现在稍有规模的直播间,都少不了这样的电商捧哏。

对于电商捧哏,公众反响不一。有人认为,这是行业更加细分、专业的表现;有人认为,这些都是套路满满的设计。前者过于理想化,而后者又不免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嫌疑。电商捧哏本身并没有道德上的原罪,不该被歧视。如果这些从业者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充分尊重消费者权益,配合主播进行商品推介,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他们夸大其词,以类似洗脑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催单、逼单,甚至给商家当托儿,虚构事实欺骗消费者,则已经走在了违法的边缘。从直播带货的行业特点来看,其中的边界感很难把握。

今年9月,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打掉一个非法经营犯罪团伙。他们购买手机搭建机房,组织“水军”,为某平台电商提供跟播互动,刷虚假好评增加人气,从中非法获利。最为夸张的是,该团伙在一个30人的直播间中竟设置了28个“水军”。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所以不管是控评,还是发布虚假信息,都是违法行为。

10月20日,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直播电商销售额达1.98万亿元,同比增长60.6%;活跃电商主播数337.4万人,同比增长164.3%。一个行业发展得越是迅猛,越是需要有自我反省的能力,这样才能走得更加长远。关于直播带货,最近的负面评价特别多,这不是公众对这个行业的偏见,而是市场发出的预警信号,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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