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升级“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预计4月25日后用户可以申请办理
开屏新闻2024-04-15 20:13

为减轻多人口家庭用电负担,提高居民用户用电满意度,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预计在本月25日以后,用户可以通过南网在线、95598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申请办理。

据南方电网云南供电局人员介绍,目前,云南省对“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设立每户每年1560千瓦时的电能替代电量,居民到户电价为每千瓦时0.36元。年用电量超过1560千瓦时的用户,按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具体为:年用电量在1561—360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0.45元;年用电量3601—468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0.5元;年用电量超过4680千瓦时,每千瓦时0.8元。

“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是指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口数达到一定标准后,给予电费优惠的政策。2012年,云南省印发《关于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一户一表”改造的城中村及城郊接合部居民用户,若每套住宅常住和租房人员超过10人,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的房屋出租户业主,可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每千瓦时0.51元,有效减轻用电量较大的多人口家庭电费负担。

年用电量达到6000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选择办理居民合表电价,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用电成本,节约电费支出,年用电量达到6000千瓦时以下的用户,选择居民阶梯电价则较为合算。以年用电量8000千瓦时为例,如果按照居民阶梯电价计算,8000千瓦时一年的电费为4675.6元,但如果按照居民合表电价每千瓦时0.51元计算,用电8000千瓦时的费用为4080元,一年可以节省近600元。

《通知》内容显示,云南省将从三个方面对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进行完善。在认定标准上,云南将“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标准从10人以上降至6人及以上。在政策认定依据上,统一以云南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云南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云南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准。还将扩大政策执行范围至云南省所有未将住宅用于经营活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值得注意的是,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后的用户,将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这将有效减轻用电量较大的多人口家庭电费负担。

据介绍,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后续相关部门会发放办理的方法、宣传资料,预计在4月25日以后,用户可以通过南网在线、95598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来申请办理。现在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居民要申请“一户多人口”居民合表电价,可到供电部门各营业厅提前登记。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王磊

一审 颜媛

责任编辑 罗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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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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