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
热点新闻
春城晚报全网矩阵
微博号:
视频号:
其他号:

4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2021年云南旅游市场工作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30天无理由退货”相关政策和“五一”假期云南旅游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现场获悉:有退货需求的游客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来申请退货。
线上退货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下载“游云南”APP,点击“我要退货”,选择“在线退货”“电话退货”“语音退货”3种方式当中的任意一种来申请退货,其中电话退货拨打的号码是0871-96301;
第二种方法是,通过“游云南”微信小程序,点击“政府服务”后,进入“我要退货”板块选择“线上退货”,填写相应退货信息后就可以申请退货。
线下退货:
游客可以在全省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游客集中区域设立的130个“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中心”服务点办理现场退货。
要注意的是,无论游客选择哪一种方法办理退货,都需要提供商品名称、类型、店铺名称、购买金额和发票等相关信息,我们会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的原则,全方位为游客提供“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还要提醒广大游客的是,在云南省范围内资质合法、证照齐全的旅游商品销售企业购买的旅游商品(除定制商品、生鲜商品外),无论是自由行还是团队游,只要有退货诉求,自购买之日起30天以内,在保证商品未因人为原因造成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的条件下,就可凭所购商品的正式发票或有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购物凭证申请无理由退货。退货不收取任何费用,进行全额退款。游客退货时请将附件、赠品一并退回,如有刷卡手续费,需由游客承担,非商品质量问题,退回快递费用需由游客承担。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朱婉琪 摄影报道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朱丽
编审 王云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