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近1600箱!王某、汤某,刑拘!
开屏新闻 2025-12-19 18:12:39

藏身于居民区的大量烟花爆竹,就像一颗颗未被点燃的炸弹,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近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无证储存的烟花爆竹近1600箱,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前期,西山分局联合执法组发现海口街道一自建房内,存在可疑活动,经过前期细致摸排,28名执法人员展开突击检查,在该窝点内查获无证储存的烟花爆竹近1600箱,当场控制涉案人员王某、汤某。

现场检查发现:该储存点紧邻居民区,消防设施缺失、物品堆放杂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目前,王某、汤某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均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并取得相应许可。非法产品往往来源不明、质量堪忧,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存放有严格规定,合法储存烟花爆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专用仓库或符合安全标准的独立场所;远离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单位、交通要道等重要设施;配备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保持通风干燥,严格控制存放数量与堆放高度;专人管理,严禁明火,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
非法储存将受法律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节较轻的,处行政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的,将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昆明警方提醒
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严格按规定在许可场所内存放,不得超量储存或改变储存地点。
购买烟花爆竹时,务必到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不购买、不携带来历不明的产品。
燃放时应选择允许区域和安全场所,远离易燃物,严格遵守本地禁放、限放相关规定。
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昆明警方供图
一审  孙琴霞
责编  李强
责任校对  左学佳
主编   孙琴霞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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