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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网友关于“旧国标电单车过户问题”的咨询留言时表示,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过户登记需双方本人到场。
若需要办理,请双方本人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办理地址:经开区经东路14号车辆管理所2号门或者小菜园立交桥碧江路14号。如后续有其他问题,可联系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业务岗咨询(电话:0871-63124574)。
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一审 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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