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艾滋病零歧视日:科学破偏见 云南防艾筑牢 “零歧视” 防线
开屏新闻 2026-03-01 22:07:28

3 月1 日是世界艾滋病零歧视日,艾滋病防治的核心不仅是科学防控病毒,更要消除人心深处的偏见。记者就此专访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所专家,结合云南防艾工作实践,科普艾滋病防治知识,呼吁社会以科学消除恐惧,以平等温暖人心,让“零歧视”成为防艾工作的重要基石。

我们到底在怕什么?盘点常见认知误解

误区一:和感染者一起吃饭、握手,会被传染。

真相:HIV的传播途径非常明确,仅限血液、性和母婴三种。

误区二:“这个人面黄肌瘦,绝对是一个艾滋病病人。”

真相:规范治疗的感染者,面貌状态和普通人没有区别。

误区三:“感染了艾滋病就是等死,活不了多久了。”

真相:现在已经有效果很好的治疗药物,虽然不能治愈,但是能很好地控制疾病进展。

误区四:“好人怎么会得这个病?肯定是生活不检点。”

真相:伴侣刻意隐瞒感染状况、母婴传播等,都可能导致无辜者感染病毒。比起病毒本身,无端的道德审判,才是最残忍的二次伤害。

这些根深蒂固的误解,催生了恐惧和歧视,伤害的不仅仅是HIV感染者,更会波及我们每一个人。

科学认识HIV——它其实没那么可怕

1.HIV其实很“挑剔”:日常接触,没有危险
流感病毒一个喷嚏能喷出几十万个病毒颗粒,在空气中存活数小时,传染力极强,和流感患者同乘电梯,都可能被感染。而HIV却十分“脆弱”,体外生存能力极差,离开人体便不易生存,无法通过空气、水、食物传播。
其传播途径仅有三条: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这意味着,一起办公、同桌吃饭、握手、拥抱、共用厕所和浴室等日常接触,都是绝对安全的。
2.艾滋病可以预防:科学防艾“双重护盾”
第一重护盾:行为预防
性行为时坚持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可有效预防HIV经性传播;避免共用针具、剃须刀等可能沾染血液的物品,能预防HIV经血液传播;接受规范的母婴阻断服务,可有效预防HIV母婴传播。
第二重护盾:药物预防
暴露前预防(PrEP):高危人群提前服用药物,可大大降低感染风险;
露后预防(PEP):如果发生了高危行为,72小时内服用“阻断药”,且服药时间越早效果越好,连续服用28天,预防有效率高达80%以上。
3.艾滋病可以控制:病毒能被“关进笼子”
感染者接受规范抗病毒治疗,就像给HIV戴上了“紧箍咒”,病毒的复制会被强制停止,体液里的病毒载量会下降到检测不出的水平。持续保持这一水平,就相当于把体内的HIV关进了“监狱”。
此时,感染者不仅能逐步恢复自身的免疫系统功能,正常生活、学习、工作,其预期寿命也与普通人接近

直面歧视——比HIV更可怕的,是人心的偏见
歧视从来都不是孤立的行为,它会形成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最终伤害的,不只是HIV感染者,而是我们每一个人。
若一名HIV感染者身处充满歧视的环境:同事避之不及、邻居指指点点、医院无故拒诊、家人冷眼相对,他大概率会选择隐瞒病情、逃避检测。因为害怕身份暴露后人生被毁,他不敢接受随访,不敢治疗、不敢去医院领药,任由病毒在体内疯狂复制,免疫系统逐渐崩溃。
最终病情恶化,成为人们口中“那个病恹恹的艾滋病病人”。更可怕的是,未接受治疗的感染者体内病毒复制极快,传染性极强,又因不敢告知伴侣、不敢主动做好防护,极易将病毒传给他人。
这就是歧视的恶性循环:歧视→不敢检测治疗→病情恶化→病毒传播→恐惧加剧→歧视升级。
反之,若社会能给予感染者包容与平等,他们会坦然接受检测,确诊后积极配合治疗,把病毒持续抑制在检测不到的水平。他们会坦诚告知性伴,坚持做好防护,不再成为传染源;也能正常工作、追求爱情、组建家庭,为社会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
说到底,消除对艾滋病的歧视,从来不是单纯的“同情”,而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让艾滋病的传播链从源头被切断。
法律护航——HIV感染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法律为HIV感染者撑起“保护伞”,明确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行为,保障其正常生活的基本权利。
每个人都应该主动学习防治艾滋病知识,拒绝传播未经核实的谣言;用平等态度对待身边的感染者,一个微笑、一次握手,都能融化他们心中的寒冰。做一个知艾防艾的“科普员”,以科学为盾,守护自己;以平等为舟,摆渡他人。我们的敌人从始至终都是HIV,而不是感染了HIV的人。别让偏见成为比HIV更可怕的“传染病”,让我们用科学粉碎恐惧,用关爱消除隔阂,用平等温暖人心。携手并肩,向“零”艾滋迈进,更向“零歧视”迈进。


开屏新闻记者 陶彦然

一审 朱婉琪

责任编辑 刘连红

责任校对 陶彦然

主编 曹婕

终审 编委 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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