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公告
开屏新闻 2026-03-09 15:19:11

(2026年总编号026)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呈烟公〔2026〕第24号

2026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水塘社区中通快递昆明分拨中心从运单号为:73597649385005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25条;从快递单号为:73597649384634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25条;从快递单号为:73597649385365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25条,共从三个包裹中查获卷烟1个品种75条,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大厦B座负一层;联系人:陈荣;联系电话:0871-67497044)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9日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呈烟公〔2026〕第25号

2026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水塘社区中通快递昆明分拨中心从运单号为:73597831870050、73597832123890、73597832117472、73597831879116、73597832132295的5件纸箱包装内查获卷烟84mm云烟(紫)125条,共计1个品种125条,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大厦B座负一层;联系人:林海剑;联系电话:0871-67475296)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9日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呈烟公〔2026〕第26号

2026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昆明市在呈贡区七甸街道水塘社区中通快递昆明分拨中心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2076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30446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08320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07443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3781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9062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7521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6382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06618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8398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09048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0946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28861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29416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4316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6916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1460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30923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0302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0302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5095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从运单号为:73597761317986的包裹中查获卷烟84mm娇子(蓝时代)4条。共计1个品种88条,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大厦B座负一层;联系人:徐冕;联系电话:0871-67484964)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9日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呈烟公〔2026〕第28号

2026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水塘社区中通快递昆明分拨中心从运单号为:73597837349771、73597837348762、73597837349440的3件纸箱包装内查获卷烟84mm威斯(小熊猫)条,共计1个品种75条,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大厦B座负一层;联系人:高磊;联系电话:0871-67475296)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9日


内容由公告发布方提供

责任编辑 李微

责任校对 杨赟

编审 张大升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0000   投稿邮箱:ccwbfk@163.com(副刊)   ccwbccsp@163.com(时评)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