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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生物生态安全,近日,云南省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就全面加强鸟类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违法行为作出全面部署。
云南省发布的总林长令明确要全方位构建鸟类保护工作体系,要求各级林长全面扛实辖区鸟类保护责任,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工作机制,将鸟类保护纳入林长制重点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清单。林草、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发力,聚焦捕猎、交易、运输、食用、饲养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行动,严打线上线下非法交易鸟类、禁用类猎捕工具行为,取缔非法交易场所;用好“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同机制,强化行刑衔接,重拳打击涉鸟违法犯罪。
云南将加快鸟类监测站、环志站、疫源疫病监测站等设施建设,提升监测与疫病防控能力,常态化开展清网、清套、清夹工作,做好鸟类收容救护;加强候鸟迁飞通道、越冬地、停歇地及鸟类重要栖息地巡护管护,积极推进鸟类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强化工作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导致重大案件或负面舆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云南要深入开展鸟类保护科普宣传和普法教育,紧盯候鸟栖息地、花鸟市场等重点区域做好宣传引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曝光违法案例,倡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抵制涉鸟违法行为,引导全民爱鸟护鸟,营造人鸟和谐共生的浓厚氛围。
开屏新闻记者 左学佳 文
责任编辑 马雯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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