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屏跑腿 | 市民反映拍写真照时被烫伤耳朵,商家却不愿承担责任
开屏新闻 2026-04-09 16:38:04

“因为要过生日了,我想拍套写真留个纪念,没想到却被卷发棒烫伤了耳朵,真是闹心……”4月9日,昆明市民戚女士向开屏新闻64100000热线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起消费纠纷,她说:“这件事情虽然不太大,但是因为自己受伤了,商家却不愿承担责任,所以才进行反映,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戚女士向记者介绍,事发于4月4日,她到昆明某摄影工作室进行拍摄,一套写真照的价格是290元,当她付完款后,就有一名年轻的女化妆师来为她服务。在烫发的过程中,她突然感到左耳被烫了一下,当时就感到火辣辣地疼,于是她对化妆师说:“你烫到我了。”但从镜子里又没有看到耳朵有烫伤的痕迹,她于是便忍着,配合着拍完了照片。当时,戚女士想,可能也就烫了一下,不是很严重,很快会好。

戚女士说:“没想到第二天起床,我就发现被烫伤的地方不仅发红,还起了水泡,又疼又痒,于是自己就花200元买来一支烧伤膏进行涂抹。之后耳朵又疼又痒,很难受,于是我就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嘱咐避免刺激,继续外擦烧伤膏治疗。”

戚女士表示,她多次找到该摄影工作室,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但对方一直处于回避态度,只有那名女化妆师给她买了一支40元的烧伤膏,让她使用。

根据戚女士提供的资料,记者了解到,涉事的摄影工作室是从事个人写真、证件照、职业照、形象照、全家福、情侣照、婚纱摄影、婚礼跟拍的小规模工作室,成立于2022年3月。4月9日上午,记者联系上该摄影工作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非摄影工作室的负责人,他会将记者的问题转给负责人,等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接受记者采访。

截至4月9日16时,该摄影工作室没有给记者任何回复。

戚女士称,她已经向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等多个部门进行投诉,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屏新闻记者 左学佳 文 受访者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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